【賀久高觀點】人民應全力否決修憲複決案!

圖片來源: 蘇巧慧 臉書


十八歲公民權的修憲案已經進入人民複決階段,人民應如何表態?

如果從立法院通過該案是朝野政黨高度共識的結果、獲社會各界普遍支持,以及其內容看似符合國際潮流的進步思想來看,人民豈有不支持該案的道理?但如果從憲政主義、民主真諦,以及我國現今憲政運作的具體情況來看此案,除了應全力否決之外,實無其他選擇!

先從憲政主義來說,成文憲法存在的目的就是要限制國家權力;更具象地說,也就是要限制那些行使國家權力的執政者與公職人員,避免其恣意濫權,隨意揮灑權力。同時,為了避免僅因一時選舉即取得國會多數的執政者,可以透過修憲手段去除這個得以節制權力的憲法枷鎖,進而得以為所欲為。所以才會設下修憲高門檻,以確保憲法的至高性與安定性。若不惜付出必要之巨大成本去修改憲法,首要之務當然是要進一步強化憲法節制權力的功能,或是修補無法有效抑制執政者濫權的憲法漏洞。

再就民主的真諦而言,執政者與公職人員是僕,人民是主;二者的主從關係十分明確。人民不是執政者的應聲蟲,人民更不應成為公僕與政黨操控與愚弄的工具。單由政黨與政客們號稱體察民意所提出的修憲清單,往往潛藏各種利益算計。作為主人的人民更該時時警惕,培養洞察政客機心的智慧,方能扮演稱職的主人角色。

最後就我國近年憲政運作實況來看,比十八歲公民權更須急迫處理的修憲議題不知凡幾。例如自疫情以來,甚多指揮中心不受節制的濫權情形,有關疫苗採購與防疫決策等,且因防疫不當,直接或間接死於疫情者不在少數;國土破碎、違建工廠佔據農地,環境被破壞殆盡,早為「看見台灣」與小林村滅村所見證;臺鐵屢出重大災難,傷亡慘重;都市老舊,違建遍地,類似高雄城中城的悲劇一再上演;包括媒體管制機關在內的各類獨立機關無法真正獨立,配合釋字第585613633等解釋,讓我國的獨立機關已幾近消聲匿跡;界上公投先進國家多將全國性公投規定入憲,而我國公投法竟任令國會多數可以在短短期間內,從鳥籠到鐵籠,隨意更改公投制度;甚至連公投與憲法複決該不該綁大選?迄今竟尚無定論。站在人命關天、環境毀滅不可回復與民主必須鞏固的觀點,前述這些問題哪一個不比十八歲公民權更迫切、更重要?

可悲的是人民似習於被治者之地位的專制封建遺緒,一直還沒學會扮演好主人的角色;甚且連在野黨竟也跟著執政黨拿香拜,完全不知在野黨必須嚴格監督執政黨的神聖民主使命。至於知識菁英,有的依附執政者,自認為正在體現「達則兼濟天下」的偉大功業;有的則沈默不語,以「獨善其身」聊以自慰。整個社會沒有足夠的觀察力、批判力與想像力來面對國家社會的真實問題,絕大多數的人都被動地響應、追隨、服從執政者與政黨的呼喚。

要談修憲,誰比得上俄羅斯現任總統普丁?僅以其20201月所提出的修憲案為例,其宣稱該修憲計畫係讓俄羅斯更符法治國之要求。為推動高達43項提案的偉大修憲計劃,有無數名為「勇於改變之英雄」的年輕人擔任修憲志工,在全國各地宣講鼓吹支持該修憲案。毫無意外地,該修憲案自然是順利通過,而其結果是讓普丁可以在此任期結束後再度參選總統,如果一再連任成功,其執政期間最長可達36年!

如果不願再為傳聲筒或是應聲蟲,而是要真正地當一次主人,要讓執政者與各政黨終於意識到他們的惡行或愚行是會遭到主人所唾棄,我們就應全力否決此憲法修正案。不是因為該案不重要,而是不能自願為奴,不願再一次自我矮化為執政者與政黨所得恣意操弄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