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玄觀點】從雛妓救援到台版柬埔寨,人口販運防制要做的還很多

圖片來源: 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臉書


今年臺灣忙選舉,顧選票,不顧治安,人口販運猖獗盛起。自國人被誘騙到柬埔寨被強迫勞動、被暴力虐待、性侵、摘除器官等危害國人生命事件,到近期的臺灣內部詐欺集團囚禁凌虐致死的駭人聽聞犯罪事件,治安敗壞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號稱第一級人口販運防制的臺灣,隱藏的卻是深沉的社會黑洞與犯罪者天堂。

臺灣人口販運防制是一段漫長艱辛的路,法制建構相當不容易。1980年代華西街風化區盛行,臺灣也頻傳人口販運事件,主要受害者多為原住民少女。當年婦女團體展開長期的雛妓救援運動,面對黑道背景的人口販運集團毫不退縮,花了30年時間才讓臺灣洗刷拐賣人口的污名,並倡議少年福利法(已修正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立法保護,民間團體也藉此建置性剝削受害婦女救援網絡,提供法律、經濟、醫療、諮商及安置等各項援助。

隨臺灣民主化、經濟自由,人口販運不因此消滅。但令人悲憤及感慨的是,每當類此事件發生,除了千篇一律的宣示打擊犯罪決心、召開破案記者會宣揚績效、發新聞稿呼籲求職不要受高薪引誘上當外,然後呢?

如果攤開人口販運的勞力剝削、性剝削受害者社會背景,以經濟弱勢、知識弱勢為主,不乏原鄉青少年、中壯年失業者及單親弱勢婦女等。尤其社會底層的資訊落差,政府資源和訊息常送達不了有需要的人身上,讓「打詐國家隊」的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只是厚厚的一本自我催眠成效的官樣而已。如果政府不能徹底瞭解人口販運受害者淪為人口詐騙集團俎上肉的原因、正視逐年擴大的貧富差距、改善經濟結構及就業環境,甚至運用失蹤人口資料庫交叉分析追查源頭,將破洞連連的社會安全網補起來,只會讓更多人民受害。

從近年統計顯示,必須正視兒少性剝削被害人、運用網路犯罪增加的警訊。2021年兒少性剝削通報人數19百件,以12歲以上未滿18歲最多,原住民兒少受害連續破百人。案件類型以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物品、被剝削原因以被誘拐或被騙最多。如果再從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申訴案件統計,2021年涉及色情、有害兒少及私密照等占了74,多數案件在境外公司,增加追查難度。但受害兒少不知求助管道、司法偵查不起訴理由有9成為犯罪嫌疑不足,均有待審視改進。

觀察近5年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裁判有罪確定方面,以散布足以引誘、媒介使兒少遭受性剝削之虞之訊息者、引誘、容留使兒少對價性交或猥褻居多。司法警察機關查獲人口販運案件被害人遭受性剝削兒少人數也在逐年增加中,近年達百人以上。兒少是國家未來主人翁,在國家的司法制度保護受害兒少及司法援助也不能偏廢,有關性剝削受害兒少在司法程序被害人兼證人的具體作為改進,應參照《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問題任擇議定書》第8條及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關於兒童被害人兼證人之司法問題的第2005/20號決議,建立更完善機制包括落實友善法庭隔離訊問、司法詢問員制度等。

面對新興科技犯罪手法,雖然政府已提出相關數位性別暴力四項法案,但民間對於網路平臺管理、能否即時下架影像的強制力仍有疑慮,除應納入民間團體的強度規範建議儘速完成修法外,更是要及早因應的工程,方能真正打擊數位犯罪行為。但很遺憾,卻因選舉而仍在立法院停擺。

1120日是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日、1125日是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此時此刻臺灣也正進行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消除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但如果不能正視在國內發生的人口販運、性剝削、性暴力事件,汗顏號稱我們是人權進步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