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 國會頻道截圖
自一九八七年代臺灣透過解除戒嚴開啟自由化(liberalization)、一九九○年初期國會全面改選以至於一九九六年的總統直選等民主化(democratization)過程後,一待經歷過政治學者杭亭頓(Samuel P. Huntington)所宣稱的二次政黨輪替(two alternation of party in power),中華民國就完成民主轉型(democratic transition),走向民主鞏固(democratic consolidation)。
大部分國家在民主轉型期間,歷經過至少兩次的政黨輪替,因此被視為民主已經鞏固。不過許多剛從威權轉向民主的國家,在尚未出現二次政黨輪替前,或是發生軍事政變、或是執政黨修改憲法延長總統任期,因而產生了民主倒退(democratic backsliding)或是民主逆轉(democratic reverse)的現象,更嚴重地則是民主崩潰(democratic collapse)。即使以杭亭頓的標準來看,一個歷經兩次政黨輪替的新興民主國家,也曾發生民主倒退或民主逆轉的情形。
非洲的馬利就是一個經歷過兩次政黨輪替,但卻又再度發生軍事政變的國家,且持續滯留在民主化及軍事政變的惡性循環中。此外,已經歷過三次政黨輪替的迦納,也曾在三年前發生流產政變,其中六位主謀者在今年一月被判處死刑。由於迦納總統阿庫佛—阿杜(Nana Akufo-Addo)涉及貪腐,且政府債臺高築,所承諾的各項計畫,幾乎都未落實,因此有媒體人認爲迦納的軍人早該發動政變,推翻阿庫佛—阿杜的專制統治。最後,我國前友邦聖多美普林西比,是民主指標排名相當高的非洲小國,自一九九○代舉行多黨民主選舉以來,已有四次政黨輪替的經驗,但在兩次政黨輪替的前後,一共發生過兩次成功及多次流產的軍事政變,直接打臉杭亭頓的檢驗標準。
研究民主是否能夠鞏固的學者專家,提出各項重要的檢視指標,綜合分析,一共有七點基本的觀察重點。第一、反對黨必須有相當的實力與威信,也就是反對黨必須提出替代的政策選擇,且有足夠的人才可以隨時接手執政,虛浮政黨(vanity party)僅能裝飾民主花瓶,對民主鞏固無益。第二、公民社會必須有足夠的課責力量,不僅不能被政府籠絡收買,更要有獨立性,制衡執政黨的決心。
第三、經濟的表現,對民主鞏固有正面的影響,一旦出現高通膨或高失業率等經濟問題或是相當嚴重的貧富懸殊現象,民主政治的正當性也會受到質疑。第四,執政黨與國家之間的界線應當維持,執政黨應保證自由與公平的投票,不得操控選舉,也不應修憲以延續政權或是執政的優勢。此外,執政黨不應使用政府的資源做選舉造勢,所有政黨都能夠公平准入公共媒體,維持國家的安全的軍警及安全人員,是維護民主政治的基石,不應成為執政黨恫嚇反對黨的工具。
第五、民主政治意味著人民具有宗教、言論、集會、出版、及請願等公民自由權利,但各個政黨都不應以宗教或是族群等名義,刻意動員群眾,造成社會對立。換句話說,公民自由權利這些民主政治的指標,不應受到操縱,破壞民主。第六、應當排除軍方介入政治的可能,不僅不能直接發動政變,也要防止即成為文人傀儡的幕後影武者。最後,無論是執政黨、反對黨、公民社會、及普羅大眾都應當對民主制度有共識,執政黨不應在掌權後就排除多元的聲音,反對黨不應在選舉失利後就放棄繼續走多黨選舉的路線,公民社會在執政黨遠離民主程序時不得噤聲不語,普羅大眾也要具有民主是唯一的政治選擇的公民素養。
如果我們用這七項檢驗標準來看目前的臺灣政治,除了第一項具有實力的反對黨及第六項軍人干政的問題,不適用於臺灣外,其它五項多多少少都出現在目前的臺灣政治運作過程中。這也是為何儘管臺灣早應走向民主鞏固的階段,但從目前執政黨在議會的激進抗爭行為、許多公民團體被收買而不再是制衡的力量、部分甚至成為側翼、及支持者被過度的政治動員等,都是導致我國民主運作困境的主因。雖然臺灣目前並沒出現部分學者主張的民主崩潰或是民主逆轉的情形,但不可否認地是,我們正在經歷民主倒退。基於此,即使有過三次的政黨輪替的經驗,臺灣民主政治或許尚未完全鞏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