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慶元觀點】藍白合作,但絕不包容貪腐

圖片來源: 台灣民眾黨臉書


爭議多時的京華城開發案,在民眾黨主席/前臺北市市長柯文哲、前臺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臺北市議員應曉薇遭到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柯市府前都發局局長黃景茂被列為圖利被告且重金交保後,引發政壇熱議。綠營自然是一片撻伐,猛攻民眾黨貪污腐化;白營則是力挺黨主席柯文哲,反擊北檢政治辦案、違反偵查不公開!相對於此,藍營則立場不一,不願把話說死,卻似乎顯得有些進退失據。黨主席朱立倫強調藍白合作基調不變,部分國民黨民代則持續批評柯文哲任內對於京華城開發案顯有違法圖利情事,馬前總統辦公室針對檢方辦案方法之不妥加以批評。

依本人見解,柯市府在京華城案的種種作為,是圖利斧鑿痕跡昭然若揭,恐難逃違法之指控:

       本案並非都市更新案件,也無任何法律規定都市計畫法得「準用」都市更新條例之容積獎勵規定,柯市府卻違法準用都市更新條例,給予威京集團20%的容積獎勵,使其獲利超過100億元。

       柯文哲指示彭振聲副市長擔任專案負責人,協助威京集團進行都市計畫變更,協助給予上開違法超額容積獎勵。

       彭振聲副市長擔任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席,對於反對給予威京集團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委員,壓抑渠等發言。

       柯市府撤換/不續聘反對給予威京集團容積優惠的都市計畫委員。

       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威京集團敗訴後,柯市府仍然依照威京集團已經被法院否定的主張,核定容積給威京集團。

       在都委會否決威京集團的都市計畫細部變更案後,柯市府都發局局長黃景茂違法指示成立專案小組,研議如何給予威京集團容積獎勵。

在柯市府上開詭異的操作後,威京集團儼然成為行政訴訟的勝訴方,不但基準容積得以從郝市府時代堅持的392%確定提升至560%,更得以違法「準用」都市更新的容積獎勵而增加20%的樓地板面積,使得威京集團獲得超過百億元之利益。須知,此一容積獎勵,除了威京集團之外,基本上沒有任何其他的獲益方。柯市府干冒大不諱,違反法令規定給予威京集團如此大之利益,有何正當性可言?如果柯市府認為北市容積管制過嚴,應該是在任內推動修正臺北市都市計畫,普遍提升容積,而不是個案給予單一財團高額容積獎勵。柯市府這種作法,套句柯市長的名言,「用膝蓋想都知道有問題」。

實則,如果是國民黨黨員涉及類此的貪腐情事,而經法院裁定高額保釋金具保或羈押者,依照國民黨自己的黨紀規範,亦應先行停權。如今若只因「藍白合作」,就無條件包容可能的貪腐而不予批判,國民黨如何彰顯自己的清廉價值?當然,如果檢方偵辦中有任何違法、侵害人權之處(如違反偵查不公開、洩漏偵辦細節、選擇性辦案等),國民黨當然應該予以批判—這也是馬前總統辦公室關注的重點。但是柯主席在市長任內的作為,當然也應該受到監督檢討,不應在「藍白合作」大旗下,予以輕縱或放水。

藍白合作,除了理念上的契合(代表多數民意,監督制衡執政黨)外,必須是奠基於廉能政治之上。今日,如果是任何藍營現任或前任縣市長爆發相關的弊案,民眾黨勢必口誅筆伐,柯主席也勢必會對藍營冷嘲熱諷一番。如今,民眾黨貪腐的真面目終於展現在陽光下,國民黨反而瞻前顧後,豈不怪哉?實則,貪腐的民眾黨如果轉而與民進黨合作,下次選舉時,綠白組合自然會受到選民的唾棄,國民黨又有何懼?